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网拍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确定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成为我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唯一辅助工作机构。记者了解到,自6月份以来,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小组深入对接全省17市19家中级人民法院,并将根据各中级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签署合作协议。
司法拍卖作为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我国人民法院是以委托拍卖的模式来行使该职权,但拍卖流拍多、成交价低于评估值等诸多现象,给法院造成了诸多困扰。而且,由于传统委托拍卖模式容易滋生腐败,使得司法拍卖成为了法院和法官的“高危地带”。尽力防范司法拍卖风险,努力实现涉诉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是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廉洁、做好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廉政和民生工程。在此背景下,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兴拍卖模式应运而生。
网络司法拍卖在提高拍卖效率、减少暗箱操作、降低当事人费用等方面的优势无需多言,但囿于该项工作由法院自主进行,也带来了查勘标的、竞拍咨询、尽职调查、项目推介等大量繁琐的线下事务性工作,“执行难”问题较为突出,极大地牵扯了各地法院的精力。目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案多人少的局面,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积压了大量待进入网拍程序的案件。以临沂市为例,2016年,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14个区县法院执行案件达到48000余件,其中涉及有可执行财产且需进入网拍程序的案件约占20%,如此大的工作量对办案法官来说是巨大的考验。
借助专业市场机构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将线上拍卖与线下服务有机结合,还原法院监督和管理工作重心,已经迫在眉睫。为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省网络司法拍卖实际情况,在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之后,选择将我省产权交易市场引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运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拍卖质效和公信力。
对于省高院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我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唯一辅助工作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总裁助理张敏解释了原因:市场服务体系完备,中心在省内设有20多家分支机构,服务体系覆盖全省,并拥有大批熟悉司法拍卖服务的专业人才;线下服务能力专业,其管理服务的中介会员中,有一大批法律、审计、评估、拍卖、招标、咨询、资管等方面的机构,可为司法拍卖工作提供专业而充分的辅助服务,能够较好地满足全省170多家基层法院的多元化线下服务需求;信息服务系统强大,搭建了集资产处置电商平台、山东产权涉讼交易网等于一体的“山东产权云数据管理系统”,并与监管机构实现了数据交换和实时链接,进一步满足了法院对竞买人信息的保密要求和拍卖过程的全程监控;竞买服务能力精准,其投资者信息库辐射数万家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并进行了分类管理,实现了标的信息传导的精准有效,具备较强的竞买人开拓力度。 据了解,为适应《网拍规定》要求,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还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运行模式、权责划分、制度规则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规范,并结合当下网络司法拍卖的新特点、新思路,不断升级服务模式。该中心将从拍卖财产的资料整理、公告发布、公开展示、接受咨询、引领查看等方面提供网拍辅助服务,同时为竞买人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并负责竞买材料的报送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