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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实业分公司处置车辆及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一宗交易公告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实业分公司处置车辆及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一宗,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5-ZX046

二、项目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实业分公司处置车辆及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一宗。

三、标的资产内容

1、金龙、宇通大型普通客车整体出让,出让底价24.4980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2、小型普通客车、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及两厢电动汽车等车辆,出让底价2.9646万元,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一宗,出让底价1.9456万元,竞买保证金0.5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参与竞买1号标的车辆和3号标的资产的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竞买2号标的车辆的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同时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 59日至 2025 515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实业分公司处置车辆及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一宗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受让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515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514日至515(集中展示时间为5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0536-5328073袁经理/13465706593舒经理

七、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5516日上午900-9:102号标的:20255 16日上午910-9:203号标的:2025516日上午92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1号标的车辆整体出让(合计6辆)

1、标的车辆概况

1GX0666金龙客车,注册日期:2008326日,年审日期:20249月;

2)鲁VD6770金龙客车,注册日期:2010728日,年审日期:20247月;

3)鲁GJ2709宇通客车,注册日期:20111125日,年审日期:20245月;

4)鲁GJ2981宇通客车,注册日期:20111125日,年审日期:202311月;

5GN8783宇通客车,注册日期:2015115日,年审日期:202411月;

6)鲁GN8753宇通客车,注册日期:2015115日,年审日期:202411月。

2、标的车辆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让方或我公司。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出让标的车辆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车辆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车辆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车辆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若以不了解出让标的车辆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退还车辆,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文件所示的标的车辆概况仅供参考,车辆质量以办理交接时的现状为准,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或疑义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协商解决。

3受让方提车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以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享有、承担,与出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和原车主均无关系。

4受让方在提车后,务必查明车辆是否能够过户,如无法过户的请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产权交易机构。确因原车主原因无法过户的退回车辆并无息退还车辆价款,不查明是否能够过户而产生的各种维修费用、保险费用退车时由受让方自负。

5车辆过户手续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所需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维修费、过户交易费、违章 (脱审)处理费用及保险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过户的,过户押金不再退还。提供虚假过户材料或逾期仍不过户的,出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或原车主有权随时收回该车辆,该车车款不予退还。退还过户押金时,须提供过户后的登记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号标的车辆报废整体出让(合计8辆)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车辆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车辆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详细情况可至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查阅了解《资产评估报告》。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车辆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车辆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受让标的车辆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受让标的车辆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本次出让的标的车辆为报废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和再次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后,该标的车辆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因该标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燃、政策)、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享有、承担,与出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和原车主均无关系。

4、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转移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起10日内将所有标的车辆清运完毕,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拆解费、吊装费、清运费及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确保拆解及清运过程中的安全,拆解及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在清运完成后20日内,持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机动车号牌及报废车辆拆解完成证明材料(包括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一并交至出让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超出清运、拆解时间的,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提供虚假报废拆解资质凭证、报废拆解完成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出让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车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6、受让方不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未能按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全部费用(包括成交价款、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等)的,将取消其受让方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三)3号标的资产出让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详细情况可至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查阅了解《资产评估报告》。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受让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于长期露天存放于非封闭环境,缺乏必要的防护,部分标的资产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缺失等情况。标的资产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出让方对标的资产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资产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出让方对标的资产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及依据,如公告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付清全部费用,须按照出让方要求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标的资产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一并清运完毕并恢复场地原貌。标的移交过程中,受让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出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出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四)项目成交,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至产权交易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车辆过户押金(1号标的车辆10000/辆)及履约保证金(2号标的车辆10000元、3号标的资产3000元)。

2、自接出让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536-8798505/13465706593舒经理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实业分公司处置车辆及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一宗挂牌(竞价)文件.pdf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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