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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涉案车辆一宗处置项目(第三批次)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涉案车辆一宗
项目编号 CQJY-2025-0000007 挂牌价格 81751元
标的类别 车辆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20
项目状态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1-24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涉案车辆一宗处置项目(第三批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5-0000007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涉案车辆一宗处置项目(第三批次)

 三、标的车辆内容: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涉案车辆一宗(包含微型普通客车、小型轿车、小型面包车等各类车辆,现均已报废,露天堆放多年),挂牌(竞价)起始价81751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法人。

2、摘牌(竞价)当日内,最高出价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等至出让方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受让方。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参与竞价,如竞价成交,该次挂牌(竞价)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涉案车辆一宗处置项目(第三批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1月24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5年1月23日-1月24日

地 点:潍坊市鸢飞停车场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18663662515 郝科长

0536-8880067  15610204555  丛先生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5年1月26日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车辆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车辆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详细情况可至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查阅了解《资产评估报告》。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车辆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车辆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受让标的车辆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受让标的车辆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确定为受让方后,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等)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受让方自接出让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将全部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5万元、资产评估费2000元(受让方须承担评估费,不包含在报价中)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

3、受让方不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未能按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全部费用(包括成交价款、交易费用、清运保证金等)的,将取消其受让方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4、本文件所示的标的车辆概况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因标的车辆露天堆放多年,办理交接时以现状(质量和数量)为准,标的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疑义均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协商解决。交接时的数量及质量与本文件所示的数量及质量不一致的,不影响挂牌(竞价)成交价。

5、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清运保证金、资产评估费后,该标的车辆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因该标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燃、政策)、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享有、承担,与出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和原车主均无关系。

6、本次出让的标的车辆为报废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和再次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转移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起5日内将所有标的车辆清运完毕,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拆解费、吊装费、清运费及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确保拆解及清运过程中的安全,拆解及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在清运完成后15日内,持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机动车号牌及报废车辆拆解完成证明材料(包括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一并交至产权交易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退还清运保证金。超出清运、拆解时间的,有权扣除相应清运保证金。提供虚假报废拆解资质凭证、报废拆解完成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出让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车辆,成交价款及清运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0536-8880067   15610204555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