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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潍城区东风西街西首路北闲置院落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竞价)出租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潍城区东风西街西首路北闲置院落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CQJY-2024-0000026 挂牌价格 25.6608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12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4-10-24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潍城区东风西街西首路北闲置院落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0000026

二、项目名称: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潍城区东风西街西首路北闲置院落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

三、标的资产内容:

潍城区东风西街西首路北闲置院落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拟出租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719㎡,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2)潍坊市潍城区不动产权第0053778号,院内可用面积约为825㎡;拟出租院内房产包括办公室111.65㎡、北仓库11.4㎡、西仓库12㎡、厕所、围墙等,拟出租房屋砖混结构,木门、铁窗均不完整,房屋破损严重,需大修)。三年出租底价合计为25.6608万元(8.553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潍城区东风西街西首路北闲置院落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9:00-10:00)。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李工0536-8293001,蔡经理0536-8798505、13280160666。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259:00-9:1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租赁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租赁期内,原则不得私搭乱建,不得随意改变原消防设计。承租方为满足经营需要而进行的零星改造提升发生的支出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出让方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3、租赁期内,由于承租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投资的装修、改造需保持完好,产权归出租方所有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4、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装修、改造归出让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进行破坏、拆除,出让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实际管理人及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租赁房屋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在出租房产内发生的一切经营活动一律以承租企业名义开展,并作为经营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7、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

8、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资产,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9、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资产,据实结清租赁价款,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且不得提出包含装修损失在内的任何补偿要求。

10、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