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区三宗地块五年管理运营权租赁项目,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ZX064
二、项目名称:山东滨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区三宗地块五年管理运营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1、央子街道海莱路与香江东街以北地块五年管理运营权(面积约41.44亩,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出租底价23.2064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2、央子街道渤海路与香江东街以北地块五年管理运营权(面积约63.78亩,土地用途为耕地),出租底价15.3072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3、央子街道香江东四街与海安路以西地块五年管理运营权(面积约125.856亩,土地用途为耕地),出租底价30.2055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注:以上地块位置及面积详见附件《影像图》。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一号标的地块用于短期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等工矿用地用途范围内的业态;二号及三号标的地块用于耕地。承租方不可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建议意向承租方于公示报名期间电话咨询。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4日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4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5653601777于经理 0536-8865277 15266619562 钱先生
七、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4年9月5日上午9:00-9:30;
2号标的2024年9月5日上午9:30-10:00;
3号标的2024年9月5日上午10:00-10:3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协议》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每个标的履约保证金5万元及资产评估费1000元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后续四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租赁用途及要求:1号标的地块承租方在管理运营期间只能用于短期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等工矿用地用途范围内的业态;2-3号标的地块承租方在管理运营期间只能用于耕种农作物,且无法打井灌溉。一旦发现另做他用,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期间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对于租赁区域周围其他草地、农村宅基地、其他林地性质的土地需做好保护,禁止烧荒、禁止破坏土地、禁止偷盗土等。
4、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进场,并负责租赁区域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出租赁区域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土地及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经营、超出租赁区域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5、管理运营期间事项声明:
(1)土地及所有设施:土地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安全生产:生产期间,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设备或人员等各种事故,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导致工人到上级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并无偿收回土地,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3)自然灾害: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恢复生产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管理运营期满事项声明:
(1)承租方必须保持该土地及所有设施的完好,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对土地租赁期间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善、添附、增设、所开辟的道路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2)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自合同到期并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且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或应付款后无息返还。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当在10日内撤出场地,逾期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对此有异议。
7、地块只作为短期出租管理运营。出租方若因国家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之类导致租赁区域的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或需提前终止租赁时,租赁协议自然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退出。已交纳的租金费用按比例返还,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其他费用不退,租赁双方损失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6-8865277 15266619562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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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