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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杨庄公路站等六处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杨庄公路站等六处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ZX078

二、项目名称: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杨庄公路站等六处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1、羊临路以西原杨庄公路站院落一处及院内房屋6间(建筑面积113.15,院子2031.07五年使用权,出租底价合计6.86万元,竞买保证金 1万元。

2、田高线以西、南海路以北原卧铺公路站院落一处及院内房屋8间(建筑面积210.535,院子2370.58五年使用权,出租底价合计6.86万元,竞买保证金 1万元。

3、阳光花园街以南、昌大路以东原侯镇公路站院落一处及院内房屋8间(建筑面积213.2,院子1916.7五年使用权,出租底价合计17.64万元,竞买保证金 1万元。

4、黄海南路以西、十里铺村以南原十里公路站院落一处及院内房屋7间(建筑面积149.44,院子559.05五年使用权,出租底价合计2.94万元,竞买保证金 1万元。

5、长江路以东、潍高路以南原稻田收费站警务区院落一处及院内房屋5间(建筑面积174.25,院子351.36五年使用权,出租底价合计10.78万元,竞买保证金 1万元。

 

6、潍高路丹河桥以南宏泰公司原水稳拌合站南端场地(面积23333.4534个月(两年零十个月)使用权,出租底价合计14.3463万元,竞买保证金 1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竞买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716日至2024722登录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杨庄公路站等六处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722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4718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1:00),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李经理15963689877;舒经理0536-8798505/13465706593

七、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4723日上午900-9:102号标的:2024723日上午910-9:203号标的:2024723日上午920-9:304号标的:2024723日上午930-9:405号标的:2024723日上午940-9:506号标的:2024723日上午95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次出租标的资产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所有费用

5田高线以西、南海路以北原卧铺公路站院落一处及院内房屋8五年使用权2号标的),现使用人租赁合同截止日期为202494日,项目成交,承租方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再行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6、全部标的目前正在使用中,成交后,承租方须与现使用人协商清场等事宜,出租方不负责承担清场等相关工作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资产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标的资产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资产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10、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资产,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1、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租赁价款,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12、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经理

联系电话:0536-8798505/13465706593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杨庄公路站等六处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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