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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峡山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一批次)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峡山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
项目编号 CQJY-XS-2024-0002 挂牌价格 1165万元
标的类别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24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4-07-05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峡山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一批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XS-2024-0002

二、项目名称:潍坊峡山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一批次)。

三、标的资产内容:

1号标的大颗粒砂:50000吨,出让单价为23/吨(不含税),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号标的0.35以下细沙A:100000吨,出让单价为52.5/吨(不含税),竞买保证金20万元。

3号标的0.35以下细沙B:100000吨,出让单价为52.5/吨(不含税),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注:1、意向受让方按照单价参与报价,每次报价幅度为1/次或其整数倍。

2、标的资产最终成交价格计算方法:成交单价(元/吨)×总重量。

3、评估报告中出让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不含税价值,挂牌价格及受让方竞拍出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竞拍成功后,出让方在成交价基础上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且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双方根据价税合计金额作为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出让价款。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竞买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624日至202475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峡山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一批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75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展示时间:2024年74日、5日(每天上午900-10:00);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张经理15866404608;蔡经理 0536-879850513280160666

七、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478日上午900- 9:102号标的:202478日上午910- 9:203号标的:202478日上午920- 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标的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一批次),标的成分、质量及瑕疵出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做保证,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至现场查勘标的,一旦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并对自己在竞价过程中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清交易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至出让方指定账户。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及未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的,将取消受让方资格,竞买保证金予以扣除。

3、涉及标的的一切手续和税费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挂牌文件中未涉及的手续费及税费)。受让方所交的款项(含交由第三方代收或代缴的款项)不足的,应于办理移交手续结束前按要求补齐。

4、资源税(意向受让方需提前到税务部门了解核算)由受让方缴纳。受让方需携成交通知书到当地税务大厅缴纳资源税。

5、受让方按规定付清全部款项后,到出让方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每个标的按照出让方施工进度要求在90个有效施工日历天内全部清运完毕。

6、标的评估总重量为预估数据,最终以地磅称重的实际运输量为准,据实计算,场内装载费(按照1.5/吨计收)由受让方承担。

7、清运开始后,受让方应有承载最低日清运量5000吨的存放场所。

8、项目区外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沟通、养护、修建及费用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噪音、扬尘、民事协调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且费用自理,项目方、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概不负责。

10、因砂石减损、灭失、储量不足或受让方外运过程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关政策限制、不可抗力等原因,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按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出让方扣除结算款项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受让方(不计息),以上情形不视为出让方违约,受让方不得追究出让方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8798505蔡经理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2289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