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潍坊滨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滨海区城市生活广场商铺及果蔬区柜台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CQJY-BH-2024-0014 | 挂牌价格 | 240.7830万元 |
标的类别 | 租赁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22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3-28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潍坊滨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滨海区城市生活广场商铺及果蔬区柜台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潍坊滨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滨海区城市生活广场商铺及果蔬区柜台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二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BH-2024-0014
二、项目名称:潍坊滨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滨海区城市生活广场商铺及果蔬区柜台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二次)。
三、标的资产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底价 (三年) |
竞买保证金 |
1 |
101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2 |
103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3 |
104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4 |
106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5 |
107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6 |
108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7 |
112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8 |
113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9 |
115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10 |
208号商铺三年使用权(闲置) |
8.928万元 |
0.2万元 |
11 |
15.5米果蔬区(2/3/4)柜台三年使用权(2024.09.08到期) |
5.115万元 |
0.1万元 |
12 |
6.71米果蔬区(18)柜台三年使用权 (2024.06.14到期) |
2.2143万元 |
0.1万元 |
13 |
16.89米果蔬区(23/24)柜台三年使用权(2024.07.16到期) |
5.5737万元 |
0.1万元 |
14 |
A2厅三年使用权(2024.3.31到期) |
54万元 |
1万元 |
15 |
精品餐饮A座三年使用权(闲置) |
84.6万元 |
1万元 |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二次)》。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3月28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意向承租方自公告之日起可按照挂牌文件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标的现场。联系电话:18765160017杨经理;0536-8865277 13706460221 杜女士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3月29日9:00-11:30(详见竞价须知第7条竞价时间),按标的序号进行竞价,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10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协议》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完成,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及租赁押金(1-10号租赁押金15000元/户;11-13号租赁押金5000元/柜台;14号租赁押金10000元;15号租赁押金30000元)。部分原承租方租期未结束(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标的资产内容),承租方应在原使用权到期后自行进场。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后续两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3、本项目出租底价均已包含物业费,其中1-10号标的底价含空调费。部分标的目前第三方使用中,出租方不负责标的清场交付,承租方须自行清场。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租赁区域水、电、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为租赁区域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自行负责所租赁区域的经营秩序、清洁、卫生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承租后续所需相关营业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需配合的出租方应予以配合。除出租方现有配套设备设施外,所有承租方另需购置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物资由其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发生意外伤害、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和损失全部也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如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6、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水、电、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因素,包括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房产或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时致使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时,租赁协议自然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8865277 13706460221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