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办公室招租公告
为盘活闲置资产,增加收入,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计划出租位于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北环路123号院内办公房屋三间(308、309、310),建筑面积共计80.8㎡,现对外公开招租。
一、项目位置地点
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北环123号,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院内。
二、规划用途
用于办公使用。
三、租赁期限
期限为一年。
四、租金标准
年租金7500元。
五、租金收缴办法
公开竞价结束后签订租赁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承租条件及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不得进行其他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
2、办公房间实行水、电、冷暖中央空调费用定额包干,每间房屋每年600元,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冷、暖空调要按照出租方的规定定时开启。
3、乙方不得转租上述房屋,乙方作为租赁方,保证正常使用该出租房屋。
4、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不能使用电炉及煤炉等容易引起危险的用具,如有意外发生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乙方严禁在办公楼内贮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物品,如有违反,需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
5、不得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破坏房屋结构,由乙方承担因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损坏的物品,水、电等设施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
6、乙方应为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提供便利条件。
7、乙方应自觉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租房期间因人为原因对甲方房屋造成外观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退房前将其修复,包括卫生的清理、设施维修或更换等。
9、乙方如若联系方式发生更改,应提前告知甲方。如若乙方未提前通知,导致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进行的开门紧急维修,乙方需自行承担责任。
10、乙方不能影响甲方的日常办公,不能损害其他租户的利益。
11、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但需提前1月提出申请。如乙方不续租时,乙方需将承租的办公房屋恢复原状并交还甲方(甲方同意改变的除外),如有损坏之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好或按价赔偿。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乙方所投资的添加增建的不动财产无偿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损坏,属于动产物品,乙方须及时搬走,逾期7天不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12、如在租赁期间,如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实际使用时间退还租赁费,但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七、招租方式
各项目租赁竞标事宜将通过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自主采取公开方式进行竞标。
八、报名电话及截至时间
咨询报名电话:0536-2187629 0536-8865277
咨询时间:9:00--16:00(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3日16:00。
竞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1:00。
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九、公示期
本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