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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四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四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四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BH-2024-0007 

二、项目名称: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四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趸船四年使用权(28.5*6.5m),出租底价14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1.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2.未被列入景区商铺失信人员名单(提前咨询出租方)。

符合上述条件且愿意遵守“2024年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竞价及运营要求方案”的公司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价成功后,报价最高者须携带上述证明资料去出租方处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成为承租方。

特别说明:意向承租方竞价前须提前咨询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其是否被列入景区商铺失信人员名单,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扣除其竞买保证金。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意向承租方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7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2月27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4年2月20日上午10时,下午14时,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游客接待中心南门集合,联系电话:13793627859冯经理;0536-8865277  15266619562  钱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2月28日10:30-11: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协议》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公告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成交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接出租方通知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及服务质量保证金等相关费用(详见趸船竞价及运营要求方案),后续三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挂牌竞价的趸船四年租赁权租赁期限为:第一年自2024年5月13日签订至当年12月31日,第二、三、四年为每年1月1日-每年12月31日,租赁费根据承租方竞价成交价格为准,后续三年租赁费用将不再递增浮动。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当年租赁价款及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5、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2024年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竞价及运营要求方案》约定执行,请意向承租方仔细审阅并参照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6-8865277  15266619562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附: 2024年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趸船竞价及运营要求方案

为确保公司利益及趸船出租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要求:

1、凭租的趸船所有权属于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滩公司),承租方凭租期间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不得未经沙滩公司同意,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于趸船如有必须要增设改造时,应经沙滩公司同意,按沙滩公司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施工期间造成损害的,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承租方必须按照海事船检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区域内使用,按海事船检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证书及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如变更使用地点,应书面征得沙滩公司同意,且所有办理费、运输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趸船期间,必须做好趸船的防护工作,防撞胶垫、缆绳、锚链、锚等加固防护设施由租赁负责加固维护,如因承租方未履行加固防护工作造成的趸船损伤、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大风大浪等恶劣及突发天气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如承租方原因产生索赔而扣船或留置,由承租方负担其费用。

6、在租期内,趸船的保险由承租方购买,保险受益人为沙滩公司,包含承保范围为趸船本身遭遇灾难、事故、意外等损失所引致的损毁或灭失的保险。在投保范围内的一切损失应由承租方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另在租赁期间如出现人员伤亡情况,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7、租期内,承租方不得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行为,如有违法行为沙滩公司经核实后有权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还。

8、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必须原貌归还,并经过沙滩公司验收。

9、趸船的出租及归还地点由沙滩公司指定附近码头或水域,出租及归还趸船拖带或运输费由承租方负责。

10、沙滩公司趸船租赁期限为四年(具体租赁期限详见第11条)

11、租赁期限为:第一年自2024年5月13日签订至当年12月31日,第二、三、四年为每年1月1日-每年12月31日,租赁费根据承租方成交价格为准,后续三年租赁费用将不再递增浮动,租金按年缴纳,合同期满后重新公开招租。

12、28.5*6.5m趸船出租底价为14万元/四年,意向承租方每次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000元/次。

13、每条趸船收取服务质量保证金2万元。

 

 

潍坊欢乐海沙滩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