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中心 > 行政事业资产转让 > 房屋

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标的名称 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CQJY-CY-2023-0027 挂牌价格 13.0962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08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3-12-28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CY-2023-0027

二、二、项目名称: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皮肤科东侧,面积约52㎡)三年经营权租赁,限定经营医疗器械(另有经营类目要求),挂牌(竞价)起始价13.0962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经营类目符合委托医院相关要求;

4、山东省省内所有经营门店均为院内门店(与本次竞拍项目相同类型的实体门店十家以上);

5、2022年度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

6、具有符合国际DEX标准设计的自助售货系统,实现系统直连,具备远程控制管理。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8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房屋1处三年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12月28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13780861526 范先生;0536-8880502   15866192777 王女士

意向承租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资产及有关资料。标的资产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代理机构等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之日起当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2)承租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履约保证金等。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中央空调费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承租方按照租赁期满时采购替代设施的市场价格赔偿。

3、严禁承租方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交足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协助承租方与原承租户办理租赁资产的交接手续。原承租户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双方协商相应费用并交接。在合同终止时,由其与下届承租方协商解决,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7、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应当现场查看标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8880502   15866192777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