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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奎文区新华路广安巷交叉口部分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三次)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奎文区新华路广安巷交叉口部分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CQJY-2023-0000039 挂牌价格 83.3595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1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3-12-04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奎文区新华路广安巷交叉口部分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三次)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奎文区新华路广安巷交叉口部分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三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3-0000039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奎文区新华路广安巷交叉口部分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三次)。

三、标的房屋内容:

1.北二户[原租户为天然含硒饮用山泉水(已到期搬走),面积71.28㎡]三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11.9421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2.北三户[原租户为摩雅国际名店(已到期搬走),面积71.28㎡]三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11.9421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3.北四户[原租户为五益草本(已到期搬走),面积122.30㎡]三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20.4897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4.北五户(原租户为欣馨人美容美发,面积122.30㎡)三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20.4897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5.北七户(原租户为天然植物染发,面积110.40㎡)三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18.4959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于经营餐饮行业。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4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奎文区新华路广安巷交叉口部分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三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12月4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日、4日(每天上午9:00-10:00)。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查勘,联系电话:潘主任 15689277776,舒经理 0536-8798505 13465706593。

七、网上竞价时间

1号标的房屋:2023年12月5日9:00-9:10;

2号标的房屋:2023年12月5日9:10-9:20;

3号标的房屋:2023年12月5日9:20-9:30;

4号标的房屋:2023年12月5日9:30-9:40;

5号标的房屋:2023年12月5日9:40-9:50;

注: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10分钟,报价截止时间前1分钟,网上交易系统转入延时竞价阶段,承租方如在1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顺延1分钟,依次顺延,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说明事项
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之日起当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承租方应当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房屋正在使用中,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清场事宜,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承租方按照租赁期满时采购替代设施的市场价格赔偿。

3.标的房屋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装修、装潢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当日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4.严禁承租方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做房产土地处置时,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13465706593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