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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医院所属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标的名称 潍坊市人民医院所属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CQJY-2023-0000030 挂牌价格 136.8579万元
标的类别 租赁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7-31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3-08-11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潍坊市人民医院所属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租公告

潍坊市人民医院所属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3-0000030

二、项目名称: 潍坊市人民医院所属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房屋概况:

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建筑面积为429.5㎡,出租底价合计136.8579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标的房屋仅限于开设百货超市,意向承租方须为大型百货超市,在潍坊市内拥有自主直营连锁超市不少于20家,具备五年以上超市经营管理经验和实操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为凭。竞价成交后,提供证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20家以上的直营店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方超市供货必须为商超货,不允许市场货、流通货。公司应拥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活用品生产及配送能力。

4、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必须自营业务,不得用他人名字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更不得转租他人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所缴纳的租赁价款不予退还,该标的房屋另行进场重新挂牌交易。

5、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加盟店或联合体等均不得报名参加。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经出租方审查通过后方可确认为承租方。不符合上述资格和要求的报名参加,如果成交,成交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人民医院所属奎文区广文街153号广文街商品楼(原简易病房楼)一楼沿街房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8月11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地点:标的房屋所在地,自行查勘。联系电话:13964659786宋先生 / 13465706593舒先生。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标的房屋竞价成交,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当日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承租方自提交材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及履约保证金(4万元),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垫付自2023年5月21日至本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期间的租金及水、电相关费用,最终产生费用以实际为准,承租方垫付该部分的租赁费在支付给出租方后可以向原承租方主张。

3、标的房屋目前使用中,成交后,承租方须与原承租方协商清场等事宜,出租方不负责承担清场等相关工作及相关费用。

4、承租方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于经营餐厅、药店、医疗器械、娱乐、宾馆等产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的项目、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于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5、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环保、消防等问题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装修、装潢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当日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8、租赁期内,严禁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房屋。

9、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做房产土地处置时,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13465706593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