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交易服务收费公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产权”)从事各类产权交易的服务收费,保证公开透明,现对相关服务收费事项公示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由潍坊产权与交易相关方参照《关于整合降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21号)协商约定。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的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行为。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由潍坊产权与交易相关方参照《关于整合降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21号)协商约定。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是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经批准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出售、租赁行为和其他各类物品处置行为。
三、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由潍坊产权与交易相关方协商约定,单笔交易服务收费一般不高于成交金额的5%。
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是指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处置、实物资产转让等行为。
四、涉诉、罚没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涉诉、罚没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由潍坊产权与交易相关方参照如下标准协商约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段累进方式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200以下 |
≤5 |
200 以上1000以下 |
≤3 |
1000 以上5000以下 |
≤2 |
5000 以上10000以下 |
≤1 |
10000 以上 |
≤0.5 |
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
涉诉、罚没资产交易业务是指有关机构、破产管理人等主体对其有权处置的执行财产、罚没财产、破产财产、抵债(税)财产依法进行转让或招募重整投资人等。
五、有关说明
(一)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收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向交易双方分档递减累加收取基础服务费、综合配套服务费。
(二)基础服务包括材料审核、信息披露、意向登记、促进成交、组织交易、资金结算及出具凭证和提供交易场所、交易信息系统等。
(三)综合配套服务包括提供与交易相关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设计、尽职调查、信息公告发布、项目宣传推介、组织意向方遴选活动、融资服务、标的物代管代存及其他交易综合配套服务等。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