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14套房产出让 | ||
项目编号 | CQJY-CL-2023-0001 | 挂牌价格 | 765.8233万元 |
标的类别 | 租赁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1-29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14套房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14套房产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CL-2023-0001
二、项目名称:昌乐县商业步行街14套房产出让。
三、标的资产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挂牌起始价 |
竞拍金 |
备注 |
1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0号楼107号 |
105.42㎡ |
21.6111万元 |
2万元 |
证载建筑面积158.13㎡,首层为公厕52.71㎡,评估2-3层。西向。 |
2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0号楼109号 |
156.18㎡ |
45.2922万元 |
5万元 |
内街西向。 |
3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0号楼111号 |
156.18㎡ |
45.2922万元 |
5万元 |
内街西向。 |
4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0号楼113号 |
158.13㎡ |
45.8577万元 |
5万元 |
内街西向。 |
5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1号楼115号 |
237.36㎡ |
66.4608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6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1号楼117号 |
156.93㎡ |
45.5097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7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1号楼119号 |
237.36㎡ |
66.4608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8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3号楼125号 |
187.58㎡ |
55.3361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9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3号楼133号 |
184.66㎡ |
56.3213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10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3号楼131号 |
182.46㎡ |
55.6503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11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3号楼139号 |
172.50㎡ |
52.6125万元 |
5万元 |
内街北向。 |
12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32号楼121号 |
172.05㎡ |
49.8945万元 |
5万元 |
内街东向。 |
13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26号楼36号 |
234.15㎡ |
72.5865万元 |
5万元 |
正街东向。 |
14 |
昌乐县商业步行街6号楼145号 |
271.68㎡ |
86.9376万元 |
5万元 |
正街西向。 |
以上房产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9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乐县商业步行街14套房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1月29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3年1月28日、29日每天上午10时,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5689888216刘经理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3年1月30日上午9:00-12:30,每个标的15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经办理竞买申购手续并交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资产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资产为由退还出让标的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扣除竞拍保证金。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自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材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缴纳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2%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汇至指定账户,然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将取消受让方资格,并扣除竞拍保证金。
3、受让方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款项后,根据出让方通知,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款及费用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各自承担(需要卖方承担的费用由出让方承担,需要买方承担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房产以现状为准,面积数量均以办理过户时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量为准,其大小不影响成交价。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5、出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6-8865277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