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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刘青子村石灰岩矿、泉子崖村石灰岩矿已整理出的废弃矿石、石渣(一宗) 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标的名称 废弃矿石、石渣(一宗)
项目编号 CQJY-XS-2021-0002 挂牌价格 45元/吨
标的类别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29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1-11-04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刘青子村石灰岩矿、泉子崖村石灰岩矿已整理出的废弃矿石、石渣(一宗)

牌(竞价)出让公告

CQJY-XS-2021-0002

 

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刘青子村石灰岩矿、泉子崖村石灰岩矿已整理出的废弃矿石、石渣(一宗)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竞价)标的概况

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刘青子村石灰岩矿、泉子崖村石灰岩矿已整理出的废弃矿石、石渣一宗整体出让(矿石约10.8万吨,石渣约11.6万吨),挂牌(竞价)起始价单价合计45元/吨(矿石30元/吨,石渣15元/吨),意向受让方竞价的单价合计增价幅度为3元/次或其整数倍(矿石2元/吨;石渣1元/吨)。

注:1、以上标的资产最终成交价款计算方法:最终成交单价(**元/吨)×总重量(矿石、石渣分别计算)。

2、矿石:最终成交单价(**元/吨)×2/3;石渣:最终成交单价(**元/吨)×1/3。例:最终成交单价为48元/吨,则矿石为32元/吨(48元×2/3=32元/吨);石渣为16元/吨(48元×1/3=16元/吨)。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三、竞买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具体流程详见《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刘青子村石灰岩矿、泉子崖村石灰岩矿已整理出的废弃矿石、石渣(一宗)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1年11月4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100万元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本项目竞拍保证金子账号将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随机生成一家。

1、收款人账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新华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37050167220800000249-******。

2、收款人账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15414001040029215**********

3、收款人账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保证金子账号:220843104695*****(后5位为生成的子账号)

4、收款人账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潍坊阳光大厦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1607058938*********(后9位为生成的子账号)(竞拍保证金在银行划转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提前缴纳)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3日、4日(上午9时-11时),标的所在刘青子村、泉子崖村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9953696161曾主任。

五、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六、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挂牌(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价款(矿石、石渣最终成交单价×各自的预估吨数)及成交价款3.5%的交易佣金。

2、本次出让的矿石、石渣一宗整体打包出让,标的成分、质量及瑕疵不作保证,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

3、标的测绘、评估总量为预估数据,最终以过磅实际数量为准(矿石、石渣分别过磅),据实计算,多退少补,余额不足5万元时须在2日内向出让方再次预付矿石、石渣款,否则停止运输。

4、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后,须按时对接标的资产,按照要求提供运输车辆情况、车牌及路线等信息并在60天内清运完毕,未经出让方允许,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运输。

5、标的资产清运开始,受让方车辆及人员须服从出让方统一调度指挥,按照出让方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清运完毕后再予以结算款项。如受让方出现不予服从、配合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事项,出让方不予以结算款项并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受让方必须确保进场运输车辆证照、保险等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在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出让方要求清运所竞得标的,将视为违约。

7、所有的装载、运输以及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沟通、养护、修建等各环节全部事宜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噪音、扬尘、民事协调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且费用自理,出让方及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9、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剩余部分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10、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三一资评字[2021]第1201号《评估报告书》。

 

联系电话: 0536-8798505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